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:
為確保2026年度學校博士、碩士學位授予工作的順利進行,現(xiàn)就有關事項統(tǒng)一通知如下。
一、學位論文(實踐成果)匿名評閱
(一)博士、碩士學位論文(實踐成果)匿名評閱工作,根據(jù)《山東大學博士、碩士學位論文(實踐成果)評閱管理辦法》(山大規(guī)字〔2025〕11號)的有關要求進行。
(二)博士學位申請人員在培養(yǎng)辦公室和專業(yè)學位教育辦公室(在職教育中心)確定答辯資格后,即進入匿名評閱狀態(tài)。
碩士學位申請人員,各單位通過系統(tǒng)隨機確定學校匿名評閱名單。
(三)全部學位申請人員,均通過“山東大學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(tǒng)”(以下簡稱“系統(tǒng)”)提交學位論文。
以實踐成果形式提出學位申請的,按照已出臺的各專業(yè)學位類別實施細則要求,通過系統(tǒng)提交實踐成果書面報告。
系統(tǒng) 抽審 |
授位批次 |
抽審時間 |
3月 |
2025年12月31日8:00至2026年1月7日17:00 |
6月 |
2026年3月25日8:00至2026年4月7日17:00 |
9月 |
2026年6月25日8:00至2026年7月7日17:00 |
12月 |
2026年9月24日8:00至2026年10月8日17:00 |
(四)學位申請人員要慎重提交答辯申請,一旦畢業(yè)審核通過后,所有申請人均需要進行學位論文(實踐成果)評閱,評閱通過后,均需要參加學位論文(實踐成果)答辯,答辯通過后,均需要進行學術不端行為檢測。期間放棄學位論文(實踐成果)評閱、答辯或?qū)W術不端行為檢測者,原則上視為一次答辯申請無效。
(五)之前因各種原因?qū)е挛茨苁谖?/span>人員,如仍符合學校學位申請條件,再次提出申請者,仍須通過系統(tǒng)重新提交答辯申請。
學位論文(實踐成果)評閱存在異議,申請修改后復審的,提交修改后的終稿,同時在系統(tǒng)中上傳原評閱意見及修改說明。
(六)由學校進行匿名評閱的學位申請人員,須通過系統(tǒng)在規(guī)定時間內(nèi)完成學位論文(實踐成果)提交,學校下載整理后進行評閱,過期不予受理。
論文 提交 |
授位批次 |
提交時間 |
3月 |
2025年12月31日8:00至2026年1月7日17:00 |
6月 |
2026年3月25日8:00至2026年4月7日17:00 |
9月 |
2026年6月25日8:00至2026年7月7日17:00 |
12月 |
2026年9月24日8:00至2026年10月8日17:00 |
(七)評閱結(jié)果返回后,學位辦公室將陸續(xù)導入系統(tǒng)。評閱結(jié)果符合學校答辯條件的,可組織進行答辯。未能及時返回的結(jié)果,學位辦公室將盡快催促。
盲審 結(jié)果 |
授位批次 |
導入時間 |
3月 |
2026年2月24日至3月5日 |
6月 |
2026年5月20日至6月5日 |
9月 |
2026年8月17日至9月4日 |
12月 |
2026年11月18日至12月4日 |
(八)評閱結(jié)果的處理按照《山東大學博士、碩士學位論文(實踐成果)評閱管理辦法》執(zhí)行。
為便于及時處理評閱結(jié)果學術復核申請,申請人要盡快在系統(tǒng)提交申請,經(jīng)導師和所在分會按照文件規(guī)定流程審批通過后,各分會須在7個工作日內(nèi)向?qū)W校提交學術復核材料,逾期不再受理。
二、內(nèi)部、涉密學位論文的認定
申請辦理“內(nèi)部”“秘密”級以上的學位論文(實踐成果),按山東大學《關于進一步規(guī)范研究生涉密學位論文認定和管理的通知》要求辦理。申請“秘密”級以上的學位論文(實踐成果),要嚴格按照《山東大學涉密研究生與學位論文管理辦法(試行)》執(zhí)行。
內(nèi)部、涉密論文辦理 |
授位批次 |
提交《審批表》時間 |
3月 |
答辯資格確定后至2026年1月7日17:00 |
6月 |
答辯資格確定后至2026年4月7日17:00 |
9月 |
答辯資格確定后至2026年7月7日17:00 |
12月 |
答辯資格確定后至2026年10月8日17:00 |
三、學術不端行為檢測
學術不端行為檢測按照《山東大學關于“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(tǒng)”使用管理辦法》進行,檢測系統(tǒng)新增部分功能,如個人提前進行論文檢測,系統(tǒng)會自動保存已檢測論文至比對庫。學校通過檢測系統(tǒng)進行檢測時,可能造成文字復制比過高。各單位負責檢測的老師,要認真負責,確保論文檢測的嚴肅性。
論文檢測 |
授位批次 |
檢測時間 |
3月 |
2026年2月26日至3月5日 |
6月 |
2026年5月22日至6月5日 |
9月 |
2026年8月20日至9月4日 |
12月 |
2026年11月20日至12月4日 |
四、學位授予材料報送
各單位要在規(guī)定時間內(nèi),將有關學位申請材料按要求報學位辦公室。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擬定于2026年每季度最后一個月20日左右召開。
材料 報送 |
授位批次 |
報送時間 |
3月 |
2026年3月11日17:00前 |
6月 |
2026年6月10日17:00前 |
9月 |
2026年9月9日17:00前 |
12月 |
2026年12月9日17:00前 |
報送材料包括:
(一)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同意授予學位人員名單1份
學位申請人員類型、專業(yè)及授予學位門類,加蓋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公章。名單需作出如下說明:培養(yǎng)辦公室、專業(yè)學位辦公室(在職教育中心)審核通過人數(shù),分會擬同意授學位人數(shù)。
為向?qū)W位評定委員會匯報相關情況,資格審核通過但未授予學位人員需列出具體名單,并說明原因(如學術不端取消答辯資格、評閱未通過、答辯未通過等)。之前因評閱未通過,后經(jīng)重新送審后通過,提交本次授位的人員要特別注明。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其他需要說明的事宜。
(二)《山東大學申請博士學位人員登記表》1份
博士學位申請人要完整、準確填寫表中的各項內(nèi)容,不要出現(xiàn)空項,各分會審核人認真檢查表中內(nèi)容,審核后須簽字并加蓋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公章。
(三)《關于同意使用本人學位論文(實踐成果)的授權書》1份
(四)博士學位論文(實踐成果報告)3本;
碩士學位論文(實踐成果報告)2本
論文為答辯完成后的最終定稿論文,學位辦公室將統(tǒng)一向國家圖書館、知網(wǎng)、萬方數(shù)據(jù)提交,掃描后上網(wǎng)公開。要認真檢查論文中的《原創(chuàng)性聲明》和《關于學位論文使用權的聲明》是否已簽字,導師和申請人的簽字不能由其他人代簽。
已辦理“內(nèi)部”的學位論文也需提交,封面密級處填寫“內(nèi)部”字樣。已辦理“秘密”級以上的涉密論文按照《山東大學涉密研究生與學位論文管理辦法(試行)》執(zhí)行。
五、授位名單公示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審核通過后,學校將對授予學位名單進行公示。公示時間為七個工作日。具體公示時間及內(nèi)容關注研究生院學位辦公室網(wǎng)站。
六、學位證書領取
公示結(jié)束后,學位辦公室將在系統(tǒng)中添加學位授予日期、委員應、實到人數(shù)、證書編號等信息,請及時登錄系統(tǒng)查看。
公示結(jié)束一周內(nèi),請各單位負責老師(委托領取的,請開具委托書)到中心校區(qū)明德樓學位辦公室領取。領取證書期間,請各單位完成審批書及學校評閱論文評閱書加蓋公章事宜,逾期不再受理。
七、其他工作要求
(一)提升學位授予質(zhì)量。嚴格落實學校關于進一步提升學位論文質(zhì)量的相關通知要求,充分履行學位分委員會的職責,加強內(nèi)部環(huán)節(jié)的質(zhì)量控制,杜絕把外審結(jié)果作為學位授予的充分條件的做法。要對預答辯及論文外審專家的修改意見及修改情況作出詳細說明,并記入答辯記錄。在每次授位表決前,組織專家對學位論文(實踐成果)進行再次審核,按照高標準對論文質(zhì)量、是否按外審和答辯意見修改論文等情況進行全面審查,仍需進一步修改的,返回讓研究生修改,修改合格后方可參加表決。
(二)嚴格學位授予工作。學位論文(實踐成果)答辯、學位審批、答辯委員會決議等須按《山東大學授予碩士、博士學位工作細則》《關于進一步規(guī)范博士學位論文預答辯和答辯工作的通知》和專業(yè)學位研究生以實踐成果申請學位實施細則等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學位辦公室將進行檢查,對不符合要求者,不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進行審批,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。
(三)做好學生就業(yè)升學與學位授予銜接工作。若研究生因9月份就業(yè)與升學對學歷和學位取得時間有特殊要求的,可向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(需同時提供工作錄用或入學通知等相關證明),經(jīng)學位辦公室審核,可在8月份增加學位授予特殊批次。
山東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
2025年12月31日